抵死相争太扰攘,凫胫非短鹤非长。空将三尺区区法,较量前王与后王。
题司马温公集。清代。李希圣。 抵死相争太扰攘,凫胫非短鹤非长。空将三尺区区法,较量前王与后王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送姚处士归亳州。唐代。刘得仁。 白发麻衣破,还谯别弟回。首垂听乐泪,花落待歌杯。石路寻芝熟,柴门有鹿来。明王下征诏,应就碧峰开。
怀息庐和坡翁息轩。明代。李之世。 吾家有息庐,息身未有日。古人悼无闻,四十而五十。百年可例推,想亦无间隙。莫若早回头,可以息则息。果腹惟三餐,容身祇一席。古昔有良训,归当书之壁。
拟高青邱梅花诗九首 其八。清代。陈世济。 韶光庾岭转青阳,忽讶君来共此乡。看到瑶华须发冷,吟残玉屑齿牙香。雨中春树谁先发,雪后园林独未荒。听得漏声花外尽,一帘清影正飞霜。
兰亭曲水流觞口占。。金鉴才。 花逐流泉坐暮春,客来强作永和人。可怜修竹觞吟处,天地无忧物事新。